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函〔2007〕205号《关于17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烟台市在原有的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基础上,计划新增加5个空气子站。此次点位增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烟台市从环保局到监测站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集会议部署任务、听取汇报,并亲临现场勘察情况、指导工作。
此次站位选址过程中,监测站人员认真研究资料、合理选择子站位置,既考虑了区域空气质量代表性,同时在高度、开阔度、安全性等各方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由于一些具体情况,个别子站选址的沟通协调有困难,致使选址工作一度受阻。在此情况下,环保局长亲自出面协调,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最终取得理解和支持,点位选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