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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将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2012-04-1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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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省近期相继发生中小学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昨天(16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未及时上报等行为。

    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各地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层级检查。下一步,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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