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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拆小学建厂房”是政绩冲动

2012-05-09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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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5月6日、7日报道,江苏沭阳县政府提出要搞“2158工程”,建设标准化厂房以招商引资。由于该县龙庙镇没有存量土地,遂决定拆掉朱庄村唯一的小学校用来盖厂房,朱庄小学的100多名孩子暂时被安排在村委会办公室里上课。报道播出后,当地表示已停止学校拆迁,学生们可以回校上课。

    曾在全国率先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沭阳县,这回又带了个头:拆掉小学建厂房。龙庙镇在用地指标紧张、不能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居然打起了小学校的主意,让100多名小学生失去了教室,这样的做法既违犯了《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小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损害了当地村民的现实与长远利益。

    地方上热衷招商引资,甚至不惜下达一些硬性指标,并辅以相应的奖惩制度,这种急于发展的心情并非完全不可理解。但是,无论心情多么急迫,任何招商引资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且不能以伤害大众福祉的方式推进。不然,即便是一时推高了GDP,也不可能真正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说到底,之所以拆小学建厂房,是因为在某些地方官员那里,政绩才是施政的首要考量。招商引资卓有成效意味着政绩突出,政绩突出意味着升迁有望,而小学生的上学问题并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朱庄村小学校之不敌厂房,是地方政府政绩冲动下的必然结果。

    政绩驱动之下,社会管理乱象丛生,荒唐的例子不止沭阳。此前,山西省长治市的招商举措就曾引发广泛质疑,被认为是一场政府与投资商合谋的“圈地盛宴”。令人遗憾的是,类似举动在很多地方依然大行其道。在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下,种种不法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遏制,民众的权利也屡屡遭遇公权的侵犯。凡此种种,背后都有扭曲的政绩观作祟。

    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应该是民众福祉的普遍实现,是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行。没有了全民的共享,发展的意义不免有限。一个敢于拆掉小学校的地方,能够为投资企业提供什么样的土壤呢?即便有企业入驻,在这样缺乏法律常识和规则意识的地方,企业能否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环境,不免令人担忧。

    一场纷纷扬扬的拆校风波,或将因为舆论的介入而暂时平息,不过这一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仍然存在。只要群众利益、社会福祉、程序正义还要让位给政绩冲动,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就会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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