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实施碧水工程中,天津市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着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截至2004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6%,比全国平均水平(52%)高34个百分点;万元产值取水量由“八五”末101.4立方米下降到25立方米,居全国先进行列,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天津干旱缺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7%。为此,天津市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市政府先后发布了5个节水通告,出台了《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地方性节约用水法规。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标准的形式颁布了城市生活、工业产品和农业用水定额,规范了用水标准。《条例》规定,今后凡城市中水供水范围内,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寓或高层住宅、规划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都必须同步设计中水冲厕系统。
除此之外,天津市还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工业战略东移、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压缩淘汰了纺织、造纸等行业一批能耗高、技术落后的企业。同时,全市先后投入1.1亿元,完成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00多个,开发和推广使用了一大批高科技的节水新工艺、新技术,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另外,对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冷却水循环系统进行了提高浓缩倍率的技术改造,使200个企业冷却水循环系统的浓缩倍率提高到3.5倍以上,实现节水50%。天津市还对6000家企业实行了计划用水考核,考核率达到90%以上,先后有126家企业被市政府命名为节水型企业。
在节流的同时,天津市还积极开发海水资源用于工业冷却用水。2004年,工业冷却循环水浓缩倍率由2.0提高到3.5,直接利用海水量14亿吨;海水淡化能力达到500万吨,600多万平方米住宅实现中水入户,约6000万吨再生水用于生态环境。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0%以上,年节水能力达7亿立方米。
天津开发区新水源公司采用国内先进的双膜法进行污水深度处理,日产中水3万吨,为区内企业提供可靠的再生水源,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亮点。大港区水资源再生利用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石油炼制、发电等重点企业开发中水利用工程,实现了石油化工废水资源化。一批重点企业积极开发工业废水再生和回用技术,目前,日再生利用能力已达1.7万吨,主要用于工业、农灌、绿化和生活杂用冲洗,每年可节省自来水210多万吨,直接经济效益620万元,同时还减少COD排放25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