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环保局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的《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方标准目前已替代原有的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在湖南省境内全面实施。与原有标准相比较,新标准水域区划范围有所扩大,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等八大类型功能区。
原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过十多年的时间。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增加,部分河段的水环境使用功能发生了变化,导致原有的标准有很多方面不适应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要求。
新颁布的标准对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将水域范围扩大到四水的三级支流、洞庭湖主要水域及湖南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珠江水系、赣江水系。它将对湖南省制订社会、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科学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开展提供水环境的理论依据,将对湖南省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混合区等类型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对湖南省水资源可持续合理利用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