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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区年内消除劣Ⅴ类水

2006-04-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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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素有“泉城”美誉的山东济南市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通过实施“碧水工程”,全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济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将对城区内的护城河、柳行河及小清河等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今年城区内的所有水域都要达到创模标准,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
  近年来,济南全市上下通过节水及封井保泉水工作,趵突泉等城市泉群实现了2003年以来的连续喷涌,泉城总体规划中“构筑绿水回环、翠带绕城的优美水系”的设想正在实现。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质量,济南市创模领导小组决定,今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环境指标的全面达标。
  济南市将加快市区河道截污整治,东泺河、西泺河和兴济河、西圩子壕的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市水质净化一、二厂满负荷运行,并对污泥进行妥善处理。抓好中水设施建设,将生活污水处理和中水建设纳入整体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应建而未建中水设施的,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搞好废水污染监控,加强废水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污现象,严厉惩处各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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