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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机动车上海禁行 十月一日起内环线以内道路禁行

2006-08-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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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赵关良)为了保护好上海的大气环境,上海高污染机动车禁行工作走向深入。8月1日启动货运车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高污染车辆原禁行区域(内环线内高架道路)基础上,扩大到内环线以内所有地面道路。
据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总队介绍,上海采取限制部分高污染机动车通行的措施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客车发放环保标志。从实施第一阶段限行措施以来,全市共有57万辆客车领取了环保标志,占全市可申领环保标志客车总数的97%,另有11万辆常驻上海的外省市客车领取了环保标志。
今年上半年相关监测数据显示,第一阶段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平均降低了30%左右。第二阶段就是从8月1日开始的对货车发放环保标志。根据规定,2001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2001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小于3.5吨的载货汽车、2003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可以申领环保标志。
根据上海市货动机动车道路通行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牌照的低速货车(主要指农用车),以及外省市货运车辆不能进入内环线以内道路行驶,因此,这部分车将不能申领环保标志。
货动车辆环保标志的申领方法与客车环保标志基本相同,为了方便货车申领环保标志,市环保部门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已确定了42个环保标志发放点和23个车辆鉴别点。同时,环保部门组织了一家鉴别单位,对需要鉴别车辆较多的用车单位采取预约登记、上门服务的方法。
据市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10月1日起,高污染机动车禁行范围将扩大到内环线以内的地面道路,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力度,确保高污染车辆限行工作顺利实施,对违反限行的处罚和违反交通规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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