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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偏"软" 农村污染事故缺人管

2006-11-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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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有关人员在吉林省吉林市松花江支流牤牛河大桥附近进行河水防污处理(8月22日摄)。新华社发

    资料图片:广西南宁市一家酒精公司用于储存酒精废液的氧化塘,浓黑色废液上面泛着白沫,很远就能闻到刺鼻的臭味。经济参考报记者 朱林 摄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顾瑞珍 刘晓莉)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很不健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记者日前从环保总局获悉,2005年全国各级环保系统实有人数160246人,其中,各级环境监察人员不足5万人,而全国产生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已超过百万家。

    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状态。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完善200个县的环境监测基本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统计由县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在全国2800多个县中,许多县市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受条件制约,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统计等工作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足,甚至根本没有监测和统计资料。广大农村和乡镇基本上未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农村环境信息十分缺乏,农村环境问题难以得到准确及时的反映,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难度就更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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