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境新闻 > 正文

江苏上年排污费入库额突破13亿 处罚金额达到1.3亿元 比上年增长1倍多

2007-01-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江苏省2006年度的排污费入库额已突破13亿元,达到了13.3009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7.6%。其中,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经济处罚达到1.3亿元,比2005年的6000多万元增长了1倍多。
  江苏省2006年排污费增收的佳绩,是在全省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取得的。
  面对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减征面的不断扩大,江苏省依靠严格执法,确保排污费足额征收。首先,江苏省严格按照国务院征收排污费的有关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核定了全省污染源的排污量,扎紧了排污核查的“口袋”,堵住“漏网之鱼”。他们结合本省实际,相继出台实施了9个关于强化征收排污费的文件,尤其是加大了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监管、核定排污量和征收排污费的力度,并对各地征收排污费情况进行了定期督察和通报。
  2006年江苏省把排污费足额入库作为强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遏制污染物排放的经济杠杆、衡量环保执法力度的重要标志。全省各地认真开展排污申报核定,通过进一步加大排污费足额征收力度,使全省排污费入库额达到13.3009亿元,比2005年的11.3亿元增加两亿元。其中,苏州市已突破两亿元,南京市达到1.7亿元,无锡市达到1.3亿元,南通市达到1.1亿元,徐州市、镇江市也达到1亿元,其他各市均比上年明显增长。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