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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告产业园获特殊政策 紧缺人才可落户北京

2012-06-07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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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京交会期间正式开园的国家广告产业园将获得一系列促进发展建设的特殊政策,这是记者昨天(5日)从朝阳区政府获悉的。在该区昨天发布的《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加速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的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园区广告企业聘用的属该区紧缺急需的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区人力社保局参照市区有关政策,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办理。

    其他扶持措施还包括对新注册并迁入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一定规模以上的广告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含2000万元),奖励2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另外,新注册并迁入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龙头广告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200元,连续补贴3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房租补贴按年度拨付。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其租赁用房的租用期应不少于3年。

    而入驻朝阳区有突出贡献的广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需在朝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可提出申请,由朝阳区教委参照市区有关政策,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办理。

    办法还提出支持广告企业上市融资。对拟上市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给予一定补助,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给予400万元补助;企业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给予400万元补助等。

    在此次发布的办法中特别提出要支持公益广告的创作。对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内外知名奖项的企业、个人给予奖励,以国家中心工作和重大社会事件等内容为题材的优秀公益广告创作版权,可由政府购买并组织刊播。

    同时,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将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广告企业提供特别的政策支持,包括,对新注册或新迁入朝阳区的广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对于新注册的跨地区大型广告企业或广告企业总部,名称中可不标注行政区划字样;依据企业申请,对企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全市企业名称登记中予以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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