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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代会时隔13年再履立法职能 首选三项法规

2014-01-14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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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激增、交通拥堵、大气污染……面临棘手的“大城市病”,如何提供法律支持?这是北京市人大立法工作面临的重中之重。在过去的“届首之年”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百姓需求,制定出台了“五年立法规划”,同时对“大气污染”、“单独二孩”等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法规进行了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在即将召开的市人代会上,将有包括《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内的三项法规草案上会审议,接受700多位代表的建议意见。

  大会看点

  13年来市人代会首履立法职能

  即将召开的市人代会上,将有一个新期待——就是700多位代表将围绕三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这也将会是继2001年后,13年来首次出现的场景。

  上会接受代表审议的三项法规草案包括《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草案)》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解释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市人代会上曾有过几次立法议程,但从2001年后,就没有再行使立法权。此次三项法规上会,将是近13年来市人代会首次履行立法职能,也是全国省级人大首次履行立法职能。

人代会立法权为何虚置13年?

  为何此前人代会立法权一直虚置?对此,李小娟解释说,从客观上来讲,每年北京市的人代会会期往往议程非常满,时间比较紧张。从主观上说,包括人大机关在内,对代表大会立法权的认识都需要一个过程。考虑到制定地方性法规需要讨论的地方比较多,用时也比较长,常委会立法会更加方便一些。另外,从规定上说,国家的立法也没有明确提出地方立法必须上人代会。因此,在过去这13年,立法都是通过常委会在进行。李小娟表示,尽管有种种原因,但确实反映出这些年立法权虚置的问题。如果人代会立法,让代表更广泛地参与到立法中来,这一方面保证了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也可以让立法质量更高。“700多位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审议,可以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解决多年来代表大会立法权虚置问题。”李小娟说。

  哪些法规提请人代会审议?

  这一次,上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内容都是时下热点。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关注。代表法、代表建议办理条例,涉及公权力行使。选择这三部法规上会审议,有何深意?

  对此,李小娟解释,大气污染防治,是关系到民生的重大问题,百姓普遍关注,这是选择法规进入人代会审议的原则之一。而代表法、代表建议办理条例,是给代表定规范,这样的规范应该谁定?当然是代表自己。所以说这次人代会选择了上述三条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李小娟介绍,“法规上人代会审议”将有望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不仅是今年,今后也会选择合适的项目提请人代会审议”。据了解,今后,凡是涉及到人大制度、涉及到首都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三类地方性法规都会首选纳入人代会立法,不过接下来具体哪项法规下次上会审议还没有确定。

  法规看点

  “大气防治”已数易其稿

  过去的一年,人大常委会对众多法规进行了审议。其中,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法规修正案、《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草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进行了三审;同时审议通过了《实施防震减灾法规》、《专利保护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如何防治大气污染,无疑是市民最关心的话题。李小娟介绍说,由于大气污染涉及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目前参与讨论的代表已经达到了数百人,80%以上的代表都参加过讨论,深入讨论的代表有100多位。经过反复讨论,数易其稿,可以说是近年来代表参与讨论最多的法规。

  经过三次审议,目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基本确立了“公共治理”的工作机制,即政府、企业、公民均负有权利和义务。为让更多人参与到法规的研究制定中,去年10月,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召开了立法听证会。

  即将上会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经过三审后,也颇具看点。“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单独成章,确立了市、区、县几级代表联系制度。对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代表,提出硬性要求,必须参加“选民接待日活动”,一改过去间接选举的代表与选民联系少的弊端。此外,《北京市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草案)》对代表建议的性质、地位、办理过程提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北京实际情况,进行了全新的制度设计。

  上述三项法规,将有待于即将召开的人代会上审议通过。

 把脉立法

  五年立法两类53项

  去年是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届首之年。按照惯例,人大常委会都会在届首之年制定立法规划,从1993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今年编制的是第五个五年规划。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介绍,当前,北京在环境、交通等公共领域存在大量尖锐矛盾问题亟待解决,而这些领域现行的地方性法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部门行政管理色彩浓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市场机制缺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脱节等问题,使法律实施效果受到影响。“五年立法规划”可以说是北京今后五年立法脉络与走向的风向标。

  为做好五年立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了10余场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同时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听取广大群众的立法需求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多渠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力求反映群众的立法关切。

  “通过上述方式共征集到立法规划项目建议569项,经过整理合并后为330项。”李小娟说。

  去年9月,立法规划研讨会再次召开。会上公布了经过反复论证筛选后,根据百姓的诉求和立法事项的轻重缓急及立法条件的成熟程度,最终确定的两类53项立法项目。

  其中,本届任期内将完成制定或修订的法规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停车管理、控烟、婴幼儿奶粉安全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房屋出租管理条例等33项法规。另外20项法规,将在任期内调研起草、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安排或条件成熟时制定、修订。

  “转变立法观念,用法治思维推进公共领域立法,这是北京立法工作未来几年面临的主要任务。”李小娟说。

  “五年立法规划”部分法规进展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已三审,即将进入人代会表决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已一审,预计2月二审

  《动物防疫条例(草案)》

  已一审

  《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今年拟修订

  《控制吸烟条例(废旧立新)》

  今年拟制定

  《轨道交通安全条例》

  今年拟制定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今年拟立项论证

  《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今年拟调研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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