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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故宫遗址上建大楼是否违规?

2015-09-1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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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工人走过在建大楼南侧的考古区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故宫皇城西南角一片40万平方米的地块上,一座名叫中航科技城的商业开发项目正在建设,其网站主页显示项目总投资高达200亿元。

  遗址上能否进行商业开发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9日称,“中航科技城项目与明宫城护城河距离至少在500米以上”,与此前相关法规“明故宫遗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新的建设”的要求并不冲突。

  1999年制定的《南京市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范围》中,标识的“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9月8日翻拍)。

  中航项目建在了“重要历史遗迹”区内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明故宫皇城西门遗存西安门往南的延长线上,高约150米的中航科技大厦已经封顶,正在进行最后部分玻璃幕墙的吊装。大厦往南数十米是一处考古探沟,能看到有砖墙淹没在积水中,周边挖出的淤泥堆里有大量黄色琉璃瓦残片。

  在探沟西北角不足百米的地方,作为中航科技城住宅项目的“中航金城1号”楼盘已经打出了“龙脉豪宅的南京风范”“皇家地脉、城市中心、贵胄府邸”等广告语,即将开盘销售。

  据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中航科技大厦将打造成集甲级办公、五星级酒店、高档商务配套于一体的地标性建筑,其地下停车场最少有三层。

  知情人士透露,该地块曾是金城集团的厂房,当年建厂盖房地基较浅,对地下遗址破坏程度有限。但现在桩基动辄打几十米,地下室和停车场齐备,地下遗迹将荡然无存。

  记者查阅南京市文物局2007年的科研课题成果《南京明故宫》一书,其中第79页的“明代宫城和皇城复原图”表明,中航科技城地块就是明故宫皇城的西南部,名为“内宫诸监”。

  记者在南京市文广新局提供的《南京市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范围》示意图上看到,瑞金路往北,中山东路往南西安门附近是红色的“重要历史遗迹”区,而中航项目正是建在了这一“重要历史遗迹”区内。

  根据《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南京市文物部门与规划部门联合划定了1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其中就包括事发区域的“明代宫城及御道遗址区”。早在2001年,《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就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划定不宜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文物埋藏区”,明确地下文物保护区“不宜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

  南京市文广新局表示,今年7月15日该局已向建设单位发函要求对发现的遗迹采取保护方案,并确认重要遗迹包括明代皇城西墙遗迹,初步认定西南角下可能是皇城西垣遗址。

  在建大楼南侧百米内考古区域中的遗迹(9月10日摄)。

  是否进行过考古?有没有发现文物?

  按照规定,涉及文物遗址的项目前期程序有文物勘探一项,文物勘探没有完成,就无法进行规划,也不能进行开发。出让地块应该进行整体勘探、规划、建设。

  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配合项目建设,2008年左右开始,文物部门就在该区域选择了多个点进行切片式发掘,工作一直持续至今。

  南京市文广新局一名负责人表示,“早在2009年出版的《南京明故宫》一书中,已经对之前明故宫区域内的相关考古发现公开对外发布,不存在秘而不宣。”“前期考古发现的东西不是很明确,且该遗址历代以来破坏得很厉害,遗存很少”,该局无法公开此前对该区域的考古发掘报告,因为“报告已经入档无法调阅”且“文物保护法并没有要求文物报告必须公开”。

  南京市考古研究所所长祁海宁表示,当初考古判断它是西垣城墙,但专家提出的意见是发现的东西破坏太严重,就是一层夯土,这种夯土既可能是城墙的墙体,也可能是明代其他建筑的基础。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能轻易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曾经参与该区域考古作业的前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部副主任王志高表示,早在2006年金城科技大厦项目(中航科技城的关联项目)开工前的考古勘探工作中,就有了重要发现。“2006年2月到5月,我们在靠近西安门东南侧大约两百米都不到的地方,发现了地下的城墙基址,由此确定了皇城西墙的位置和结构。”

  时任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杨新华主编的《南京明故宫》一书,记载了这次考古,并称发掘结果“证实了该片区域内埋藏有重要的明代文化遗存,其中城墙、官署、道路等遗存尤为重要,是复原、展示,乃至研究明都南京的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资源”。

  项目是否违规?

  工程负责方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推广主任董晗表示,工程有相关的建设许可,发现文物遗存的部分并没有展开建设,文物部门的考古工作仍在进行。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文物局给出的考古结果,规划局进行了项目规划并公示,项目取得了合法手续。“由于该地块考古是分块进行的,规划也是分块审批的。所以并不是说这个项目完全没有许可,而是部分区域目前仍缺少规划建设许可。”

  王志高认为,按照南京市出台的相关文物法规,既然处于南京地下文物重点埋藏区,考古发掘和工程建设理论上要向国家文物局报批,每一个考古发掘都应有国家文物局的核发的执照,没有执照就是非法发掘。同时,考古发掘的情况也应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汇报,组织专家讨论发现遗址的性质、重要性、保护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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