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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招公务员不能只考虑“学历够用”

2015-10-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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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近日启动,广东东莞近年设岗位21个招录46人,但所有岗位报名要求均仅限本科。对此,东莞有设招考岗位的部门回 应,相关工作本科生已可胜任,招研究生是人才浪费。有知情人士表示,仅限本科是因中央之前有规定,硕士研究生新任公务员转正后需任命为副主任科员,东莞相 关编制紧张,满足不了。(10月23日《南方都市报》)

  诚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所言,“公务员的工作多是程序性的、经验型的、政策性的,工作的创造性很小,不 像科研人员,不需要那么高的学历”。实际上,很多基层公务员岗位对学历的要求更低,不仅本科生能够胜任,大专生甚至中专生、高中生等也能够胜任。在不少地 方,招考公务员时已经把学历门槛降到了“中专”“高中”。

  如此看来,一些部门招研究生确实有些“大材小用”。因此,单从人才的实用性、尽用性和公务员岗位的需求性进行考量,东莞在此次国考报名过程中设定了仅限本科的学历门槛,有一定的道理,算不上学历歧视。

  但是,有关部门在招录公务员时不能仅考虑公务员岗位的实用性需求,不能只考虑“学历够用”这一因素,还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学历人员的权利需求。法 无禁止则许可,公务员法并未禁止研究生报考公务员,也未要求有关部门在招录公务员时奉行“学历够用即可”的原则。因此,硕士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等具有报 考一些对学历要求较低的公务员岗位的权利。

  即便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报考某些公务员岗位时会造成人才浪费,但如果报考公务员是他们的自主决定,或是他们的志愿,那么,报考公务员是一种自 由,我们应该尊重这种自由,不应该剥夺他们报考的权利。笔者的建议是,有关部门在招考公务员时,应该确定学历下限、上不封顶,即只确定一个最低学历门槛, 允许拥有更高学历的人报考。

  至于研究生考录公务员后因相关编制紧张引发的职位待遇矛盾,更不该成为地方或部门拒绝招录研究生的理由。其实,这个矛盾不难调解——要么严格贯 彻中组部2008年制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用增加编制的方法保障高学历公务员的职位待遇;要么尊重编制限额,等待编制出缺,逐步解决高学历 公务员的职位待遇问题。有关地方或部门不可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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