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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9名公务员获“人民满意”荣誉称号

2016-08-1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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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个人享省部级劳模待遇

    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冯洪荣等28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追授高宝来同志这一称号。昨日本市对他们进行了表彰。据了解,被表彰的个人将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根据我国《公务员奖励规定》,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应当给予奖励,奖励包括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近年来,全市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涌现出一大 批先进个人。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李强常告诫自己:“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面对拆迁腾退难题,他带动形成了“镇党委坐镇指挥,基层组织冲 锋在前,党员干部直面矛盾”的工作方法,让群众看到了长远利益,主动参与到拆迁工作中来。基层信访干部杨伶芝,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耐心给上访户讲法规、讲 政策,即便是孩子考试、老人生病,也不能全身心照顾。一位上访户被她的敬业精神所打动,对她说:“我以后尽量不来了,你总是这样陪着,孩子谁管,谁给做饭 呀。”

  此次被追授荣誉称号的高宝来,生前在海淀区恩济庄派出所当民警。他每天早上提前2个小时出现在海淀区实验小学门前,护送孩子们过马路进校园,五 年来从未间断。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他手机24小时开机,单警装备从不离身;为了提高业务能力,他54岁开始学电脑;为方便老人出行,他主动联系施工队将 坑洼不平的道路修好。

  这样的公务员还有很多。在此次受表彰的名单上,有勇斗歹徒的警长,有上门解民忧的街道干部,还有基层城管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扎根基层、淡泊名利。授予他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是对他们最高的褒奖。

  据了解,除了2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之外,本市还同时表彰了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一支队等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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