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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6-09-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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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地区2017年起入学的初一学生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 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 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教育部要求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 目。

        《意见》强调,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根据文件要求,语文、数学、外语 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教育部要求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要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 势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他“录取计分科目”,但学生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 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 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在考试内容设置上,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 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

        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 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新中考”成绩可采 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大幅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 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相关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意见》还专门提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 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根据文件,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北京落点

        北京此前公布方案  2018年新中考科目“五选三”

        在教育部公布这份方案后,有关北京市是否加入试点地区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目前仍将会执行今年4月份市教委正式对外发布的、将于2018年正式实施的新中考改革方案,而教育部方案中的部分细节,都在北京市的这份方案中有所体现和落实。

        今年4月7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未来本市中考将采取科目“多选”考查方式,考试科目从原来固定的五门科目,改为语数外3科必考加3科选考加体育的模式,总分保持不变。

        具体来说,从2018年起,中考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历 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体育共计9门课程,总分580分。其中语数外为必考科目,英语增加了听力、口语考试,计分为40分,英语听力、 口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他科目实行选考,即从除体育外的5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择1门。体育满分依然为40分,其中现场 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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