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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2008-10-06  来源:水利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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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为推动水土保持科技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科技贡献率,明确21世纪初期我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科技工作,水利部近日印发了《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指出,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水土保持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基本确立了水土保持在我国科学体系中的学科地位:一是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基础理论体系。二是建立了一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样板,总结出比较完整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理论与技术体系。三是初步建立起水土流失观测与监测站网。四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五是初步构建了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与教育体系。

  但是,我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蓬勃发展的形势,与建设生态良好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我国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机构和队伍不稳定,缺乏全国性组织协调机构,难以组织和协调多部门开展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提高研究实效性。二是科学研究与示范推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与新时期国家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建设工程对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支撑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与监测技术、监测标准尚不完善,已有的监测数据完整性与可比性差,且使用效率低、缺乏数据共享的机制,严重制约水土保持科学的发展。四是水土保持科研、教学机构受体制与投入机制等深层次问题的影响,造成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需求脱离,一方面大量研究成果难以转化,另一方面水土流失治理缺乏有效的科技支撑。

  《纲要》确定了2008—2020年我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国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水平,解决国家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中重大科技问题,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生态建设为重点,强化水土保持若干重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为国家宏观决策和区域土壤侵蚀防治提供科技支撑,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科技发展,防止新的水土流失,逐步减缓现有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

  《纲要》指出,到2020年,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集国家、地方与企业为一体的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体系;建设一批集土壤侵蚀监测、科学研究、试验示范、人才培养、科学普及为一体,高水平的水土保持科技园区和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样板;在土壤侵蚀预报模型、数字水土保持、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机理研究与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保持理论与技术体系;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队伍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养和凝聚一批优秀科技人才。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在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供水土保持科技支撑。近期,经过5-10年的努力,构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与推广、监测评价两大体系和国家基础理论研究、水土保持科技协作和国家水土保持科学决策与工程设计支撑三大平台,在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纲要》还确定了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的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初步建立国家土壤侵蚀评价与预报模型;二是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关键实用技术研究取得突破,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技术体系;三是开展水土保持数字化工程建设,构建水土保持决策支撑平台;四是强化科技合作,建设水土保持科技协作平台;五是加强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水土保持科学园区与科技示范推广体系,提高科技贡献率;六是加强技术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纲要》还提出了水土保持科技重点研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以及各主要土壤侵蚀区水土保持研究重点。

  为保证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纲要》提出了组织领导、加强管理、落实经费、科研、技术培训以及合作交流等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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