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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确定生态建设新体系

2008-10-17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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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晚,江西省南昌市市长胡宪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加快推进“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会议认为,对主城区划定范围禁止销售、燃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生物质燃料和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等燃料,对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创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环保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经贸、商贸、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督管理,并对违规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会议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快营造良好生态人居环境的根本保证,是建设“花园城市、绿色南昌”的迫切需要。会议明确,实施“一大四小”工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主体、落实利益,政策扶持、多方筹资,义务植树、专业造林的原则,以道路绿化、村庄绿化、城镇绿化、河渠滩涂绿化、农田林网绿化等为载体,力争用3—5年时间,使我市逐步建成中心城市生态绿化、近郊生态经济产业和远郊生态绿色屏障三个层次的生态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南昌的生态品位。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议强调,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都应当严格按照省里文件的规定,要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结果公开等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还应当召开听证会,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围绕“抓效能、促项目、兴发展”主线,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南昌新一轮的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农工部对全省农村垃圾处理现场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并对《南昌市“市(县)长手机、信箱”工作实施方案》等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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