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山西省环保局组织编制的《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进入组织实施阶段。这是山西省第一部《生态功能区划》。
据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在全面分析山西省生态环境现状、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基础上,按照山西省各个地区不同的生态属性、特征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山西生态功能区划划分为包括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煤炭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生态功能区等5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区划》对各个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保护措施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生态功能区划的完成,将为山西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