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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每年238天灰霾 人肺宛如吸尘器

2009-03-31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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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江黑水、臭河涌、灰霾……每年的省人大会议上,广东的诸多环境污染问题,都是代表热议的焦点。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2月16日透露了一个好消息,由她参与草拟的国家侵权责任法草案,对环保侵权诉讼做了许多细致的规定,今后老百姓可以更便利地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环境利益。

  “你们知道吗?近年来珠三角地区灰霾天每年平均达到了238天!”刘富才代表气愤地说,“我们这些大人是久经考验了,小孩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啊,肺简直像吸尘器一样了。”他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环保法规执法不严,在没有监管时企业、个人的偷排行为大量存在。

  省人大代表邓伟强则表示,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和水污染久治不愈,关键在于部分地区的政府从保障自身GDP的思想出发,对污染企业睁一眼闭一眼,纵容企业排污。而卢光霖代表更尖锐地指出,监督不力不仅体现在对排污企业的管理上,也体现在部分地方领导的管理上。“没有哪个官不重视自己的乌纱帽,但是环境污染发生了,他知道有人保,所以他不怕。”

  对于代表们的说法,陈舒代表直言,光靠政府监督企业,永远也解决不了环境污染的问题。陈舒认为,最有效的只能是利害关系人的监督,也就是说,要鼓励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监督排污者,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舒16日透露,由她参与草拟的国家侵权责任法草案,对环境侵权诉讼做出了诸多清晰详细的规定,尤其是明确了环境侵权诉讼的举证倒置原则,将极大促进对环保侵权的追究。也就是说,被提起诉讼的排污方只有自己证明自己的清白,才能免责。陈舒表示,侵权责任法草案目前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二审,正在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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