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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4年后禁采地下水

2009-05-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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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缓解地面沉降趋势,天津市政府日前批准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地面沉降控制工作的意见》,提出未来争取将全市年平均沉降量控制在20毫米左右,同时采取措施涵养和修复地下水。
  “意见”明确了控制地面沉降工作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其中近期目标是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前,全市沉降控制区年平均沉降量控制在30毫米左右,中心城区控制在15毫米左右,滨海新区城市规划区控制在20毫米左右。
  据介绍,今后天津市将建立和完善地面沉降预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到2014年,全部实现地下水禁采,涵养和修复地下水。此外还将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并严格控制建筑容积率,加大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力度。
  天津是我国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天津加大控沉工作力度,实行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制定地下水压采规划,压缩地下水开采量。经过多年努力,天津地下水水位有所回升,地面沉降速率明显减缓,重点防治区地面沉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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