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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应理顺“四个关系”

2009-07-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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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地保护是一项全新的造福千秋万代的事业。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做出了加强湿地保护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已将湿地保护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永靖黄河三峡太极岛湿地芦荡深幽,百鸟翔集,自然风光优美秀丽,有着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的良好禀赋。因此,我们在重视湿地生态旅游业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湿地保护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当下,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理顺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湿地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与经济社会的负荷之间始终存在相位差,要权重成本和效益,处理好湿地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做到生态优先、开发利用并举,追求湿地原生态,发掘湿地副产品,提高湿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发展水岸经济,提升附加值,使其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应器”,实现湿地可持续的利用。

  二是理顺湿地应急保护与常规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湿地监测网络,把抢救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措施,实现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理顺湿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关系。要完善生态建设的机制和体制,建立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设立严格的污染“红线”和生态“禁区”,塑造天蓝、水清、地绿、景美、人和的湿地全新面貌。

  四是理顺湿地工程建设与基础设施配套的关系。湿地工程硬件、软件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地下配套工程的基础性作用。尤其地下管网更是动力、通讯、信息、循环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需求钢性强,事后很难扩充。

  五是理顺建设和提升的关系。大力实施“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工程,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湿地生态品位。全力抓好生态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杜绝未批先建、乱批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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