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6 年 8
月 19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
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对《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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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