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6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已于2015年7月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和《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9号)核准,并已于2017年1月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兴业证券指派白燕良、郑杰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简历附后),履行对公司的保荐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备查文件:
1、《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
2、《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郑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00400)、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1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项目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6)配股项目。
白燕良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北陆药业(300016)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龙星化工(002442)、西宁特钢(600117)、精达股份(600577)和仁智油服(002629)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