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关村一家数码公司订购了一台万元相机,收到后却发现竟是“二手货”,对方承诺换货。相机退回后,新相机却迟迟未到。气愤的韩女士网上发帖投诉,没想却遭到对方威胁。昨日韩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这么一桩烦心事。
“你要是不撤销投诉,相机别想要。”昨天,韩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与对方的电话录音。按照韩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业务人员,但对方否认曾卖出相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从我们公司买的?”韩女士称,尽管对方未提供购机发票,但她保留了汇款记录以及收货和退货单,上面清晰记录了对方的单位地址和业务员名字,她下一步准备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