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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卖场之死 揭秘电脑销售黑幕买前必看

日期:2015-01-30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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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

中关村

  近日,北京中关村e世界商城贴出公告称,由于e世界统一经营业主签约工作已正式开始,市场决定停止自有铺位招商及租赁。这一则消息使IT产业领域又上 演了一幕悲情。中关村数码城时代的终结,是一部中国高科技产业的警世通言,是中国的崛起和中国高科技的崛起是21世纪初期全球最重要的景观之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建立,这里成为汇集了创业、骗局、机会、盗版诸多标签的庞然大物。它是中国市场演变史上的一个特例;繁荣 到衰落进程中,作为新技术栖息地的科技园区的中关村已将成为历史,令人感慨万千。记者实地探访中关村,用镜头记录昔日中国最大电子产品零售市场内的沧桑印 记。中关村e世界电子商城大楼前的巨幅广告悄然消失。

  从复杂的顶级服务器,到简单的手机壳,从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到老掉牙的3.5英寸软盘,只要你说得出,中关村卖场就拿得到。在这里最受诟病的是骗子盛 行。拉客、强买强卖,让消费者闻之色变。近些年中关村电子城的领导下决心整顿,表面上收敛了一些。但是,毒瘤依旧存在。如今,昔日中国最大电子产品零售市 场中关村已不再充满荣光,鼎好、海龙大厦、e世界等著名电子卖场门可罗雀,销售人员数量远多于消费者数量,且大多数商户都没有生意,店员都在懒散地打着游 戏或是闲聊。

  中关村传统电子卖场正经历转型,留给我们一个日渐变幻的面容。从2011年太平洋电脑城关门开始,海龙和鼎好正在卖场与写字楼之间徘徊,中关村e世界 更是正式开始转型。传统的卖场模式盛世远去,而那些来自五湖四海怀揣梦想的草根创业者,他们在中关村电子卖场的沉浮中又该何去何从?

指定购买3600元的华硕笔记本电脑,被推荐另一款,与网上差价相差达1000元,消费者退货居然遭恐吓……广东省消委会历时半年开展家用电脑消 费维权课题调研,昨日公布电脑交易的多个乱象。并首次点名批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百脑汇电脑城一楼12号Lenovo联想店等商家。

  记者调查发现,“畸形营销”已经成为电脑交易的普遍现象和常态。律师认为,消费者除了向消费维权部门申请维权外,可联合对商家提起诉讼;同时,面对多年以来整个电脑交易行业市场秩序的混乱,工商部门应当主动作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更多的人蒙受损失。

  据广东省消委会向记者介绍,从5月份广东省消委会开始组织各地消委会开展家用电脑消费维权课题调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时半年调研的情况看,家用电 脑存在生产、销售、宣传、合同、使用、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商品实际信息与广告宣传不符、组装配件以次充好、售后服务差、出现问题时经营者与生 产企业相互推诿、违反“三包”规定、维修乱收费等。

  其中最让消费者感到头痛的是电脑销售行业普遍存在先收款后“掉包”的消费欺诈现象。据了解,电脑商家一般会以先付款才能提货为名,把消费者的货款先收 到手,而后以缺货或者之前型号性能不好为名向消费者推荐另外一款性能和价格都不如之前的电脑。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多数时候都会掉进商家陷阱。

  记者了解到,此种现象在电脑交易行业多年以来都是如此,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惯用手法。一位从事3C交易的人士昨日告诉记者:“这个行业多年以来一直是 这样‘畸形’。电脑城里的商家基本上都会为了挣钱去骗消费者,利用的就是消费者不懂行;而大学生群体,又是电脑城里商家的主要‘猎物’。”

  记者了解到,上述畸形营销现象在电脑城里最为普遍,在苏宁、国美、京东等规范渠道则不存在。广东省消委会对接到的投诉案件的统计显示,上述现象以发生在广州石牌桥电脑城的最多。

  案例1

  交款之后的陷阱

  2013年10月12日, 消费者徐先生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百脑汇电脑城一楼12号Lenovo联想店看中了一台型号为Y410P-IFI的笔记本电脑,店内的销售人员报了 5450元的价格,要求徐先生先付款才能去仓库提货。徐先生交了5450元后,销售人员既没开发票也没去仓库提货,过了约半个小时却说这款联想 Y410P-IFI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没货。当时已是晚上8时,销售人员就说现在时间太晚要关门了,然后就给徐先生一台价格3400元的联想G405 A8笔记本电脑,说店里的电脑都是三包的,能包退,现在时间太晚了,明天过来更换电脑或是退钱都可以。次日徐先生到该店要求更换电脑时,销售人员却以各种 理由拒绝。

  案例2

  推荐背后的陷阱

  2013年10月2日,消费者马某在广州天河路太平洋一期骏航电脑城C01店广州腾硕科技有限公司看中了一台价格3600元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正要付 款时,销售人员却说该型号散热不好,速度也不行,热情推荐另一个型号的电脑。马某信以为真,以同样的价格下单,商家没给他开发票,只开了一个收据。马某回 家后经在网上查询价格发现该型号产品市场价只在2500-2899元之间,与自己购买的相差700-1000元,他通过电话与商家协商,可商家不愿退货或 换回原来那款笔记本,发票也不肯开。次日,马某又去店里沟通,店铺相关人员竟然恐吓消费者,态度非常恶劣。马某只好报警求助,商家才退还消费者300元, 开具发票和退差价600元,并赔偿消费者交通费误工费5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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