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000931)周一晚间披露涉诉公告称,北京宏特盛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关村建设”),中关村建设于近日收到天津市一中院民事裁定书及传票。
公告显示,中关村建设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至今尚欠原告货款本金482.94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原告货款482.94万元、补偿金1584.67万元,共计2067.61万元(补偿金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并要求被告支付以上款项付清之日前的全部补偿金及承担诉讼费用和保全费。
因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天津一中院裁定冻结中关村建设、及中关村建设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的银行存款2067.6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现法院已冻结中关村建设名下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共计271.2万元。
中关村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