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为促进园区创业投资发展,中关村管委会借鉴以色列经验,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跟进投资。自2005年开始,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分五年逐步扩大至5亿元,并推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新模式––以参股方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2006年年底,经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首批参股成立四家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总规模为5.5亿元。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参股方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按照《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运作。该办法的要点包括: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在每家参股创业投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每家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每家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和环保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
有意向的境内外投资管理机构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向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何浩 张津
联系电话:82674669 826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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