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5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北京市科委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附后)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 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附件4)要求,认真核实本孵化器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完整填写“国家级科技企 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将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二、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9日前发送至hdytixi@126.com;纸质材料于3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海淀招商大厦东613室。
(联系人:郑少雄;联系电话:88498050)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bjkw.gov.cn/n8785584/n8904761/n8904870/n8917781/10226027.html
海淀园管委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海淀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