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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海淀区版权保护实训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5-04-18  来源: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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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海淀区瞪羚企业版权保护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的质量和效果,经研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本区2015年海淀区版权保护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和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淀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知识产权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知识产权(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国家知识产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填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填写《海淀区版权保护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务必将表格发送至联系邮箱并电话通知我部门人员。请相关企业认真填报并等待相关部门审批。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943188-8080/8025

  联系邮箱:zhanglic@zhongguancun.com.cn

   715752509@qq.com

 

  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海淀区版权保护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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