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园各专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创新社区、科技新城:
为加快推进中关村示范区生态型园区建设,优化海淀园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中关村管委会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示范区生态园区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海淀园政策范围内(174.06平方公里的四至范围内),包括科技新城、特色产业基地和创新社区等,组织实施的生态园区建设项目。
二、时间要求
1.工程项目须在2015年8月底之前完成竣工验收或已经开工建设;
2.申报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或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项目须在2015年8月底之前已经获批或已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
三、其他要求
1.工程项目实施地点须位于海淀园范围内;
2.工程项目须采用中关村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或服务,具备相关证明材料(国高新或村高新证书);
3.工程项目须具备竣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已完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须具备施工或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
4.申报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或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项目需已具备生态规划或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四、申报形式
按要求填报《中关村示范区生态园区建设项目情况表》,并于8月27日(周四)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dycgc@126.com。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程万慧、王永乾
联系电话:88496725、13811875186、18600554190
电子邮箱:hdyc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