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产品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领域
(一)信息安全、智慧城市、数字教育、大数据、智能硬件、智能交通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二)水质监测与检测、新能源替代、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固废处理等节能环保领域。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有关单位。
(二)申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认定的产品,应属于市科委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并取得相关认定证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及产品名单请参考2015年度三批、2016年度第四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名单)。
(三)申报产品同时须满足首购条件,即: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未在市场上有销售)、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产品认定申报书(申报书封页、申报表、申报附加材料、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4)。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准备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政府首购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于2016年10 月 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A4纸装订,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提交至中关村创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8室)。联系人:张颖,沈巍;联系电话:88827069,62960902;电子邮箱:zgczfcg@zgc.gov.cn
特此通知。
海淀园企发处
中关村创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工作组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产品的通知
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产品申报书
附件3: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产品认定申报附加材料清单
附件4: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