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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园区高新企业征集项目博士后招收需求的通知

日期:2017-11-28  来源:海淀园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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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园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博士后是企业引进年轻的高层次人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联系的重要平台和手段。园区博士后工作站现拟在海淀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项目博士后需求征集工作,依托国家级项目招收和培育博士后研究人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说明

  招收项目博士后人员,企业需同时具备下列6个条件:

  (一)申报企业无需具有博士后工作站资质,应为法人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注册地、纳税地在海淀区。

  (二)具有下列或同等水平的在研科研项目(课题)之一: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3.国家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

  (三)申报企业须为上述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之一(总课题、子课题、分课题均可);

  (四)拟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合作导师应为上述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负责人,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海英人才等高端人才称号的人员。

  (五)开始招收博士后人员的时间至上述项目的终止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六)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承担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并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和生活条件。项目已有初步的博士后目标人选,并由企业制订可量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结题要求和标准。拟招收的博士后要求:

  1.35周岁以内;

  2.具有博士学位;

  3.统招统分或无人事(劳动)关系。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博士后申请由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孵化器等机构的推荐,海淀园博士后工作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3、6、9、12月集中受理一次。非各推荐机构服务对象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海淀园博管办申报。

  2、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结题评定需按海淀园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结题考核。

  3、企业须参照国家博士后相关政策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住房和工作条件等保障。

  三、需求征集信息表

  详见附件

  有意向申请招收项目博士后的企业,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三、需求征集表”(一位博士后填写一页表格)及电子版(邮件题目请标明“项目博士后”)反馈海淀园博管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孙婷婷

  联系电话:88499251、88498121

  E-mail:zhgcpd99@sina.com; rczxzj@126.com

  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615、617室。

  海淀园博管办

  2017年11月9日

附件:需求征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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