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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01-11  来源:海淀区经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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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2017年11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京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发展蓝图和路径,是指导未来一个阶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切实做好《实施方案》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现将《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海安〔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精神内涵

  《实施方案》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区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企业要认真领会《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工作抓手,切实增强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宣贯方案

  各企业要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筹划,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方案》精神和工作任务转化为开拓工作思路、加强工作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的自觉行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方案,并通过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职工进行系统学习。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方案》强调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四、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强化安全风险控制

  《实施方案》规定各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质量,争创安全产业发展示范单位。

  (联系人:陈旸、张经纬;电话:88496803、88498977)

   海淀区经信办

  2018年1月9日

附件:《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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