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信办发〔2018〕12号
各有关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冬春转换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就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3月份正值转换季节,受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影响,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均处于全年较高时期,且易发沙尘天气,是全年空气质量较差的时期。
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深入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切实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北京市海淀区2017-2018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海淀区2017年-2018年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合理进行生产调度,实施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污染排放。
2.在空气重污染应急期间,严格按照《海淀区工业领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和《北京市海淀区2017年-2018年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要求及企业制定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错峰运输方案,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
(联系人:付民庆;电话:88499293)
海淀区经信办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