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中关村政策 > 正文

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 参照执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

日期:2014-06-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体: ]

“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了!”6月4日上午,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深圳市长许勤高兴地宣布了这一好消息。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作为一个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战略的城市,深圳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历时四年,这也是我国的第四个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 高新区和上海张江这三个示范区不同,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面积397平方公里,涵盖了深圳市10个行政区和新区的产业用地,相当于近35个深圳高新 区,超过了原深圳经济特区面积,可以说是再造了一个“科技特区”。

  批复明确了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定位——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和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

  在具体政策方面,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参照执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各项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同时,支持深圳市结合自身特点,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建设 新型科研机构、深港经济科技合作新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记者了解到,作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支持政策包括中央级事业单位科 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税收优惠试点、股权激励试点、科研经费分配管理改革试点、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等六方面。

  批复同意成立由科技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支持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认为,以城市为单元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此前三个示范区“一区多园”模式的升级版,更加突出城市创新空 间上的集约集聚、技术和产业创新上的协同协作,其核心就是构建起完善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获批,意味着深圳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中承担着更重要的使命,这也为深圳的产业结构升级,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的打造注入强大的动力。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中关村社区 版权所有 / 京ICP证05038935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