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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核心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政策升级 企业境外融资及使用更加便利

日期:2016-04-07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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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核心区(海淀园)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政策自2015年3月启动以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园区企业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15年10月末,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共为33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办理49笔外债试点业务,试点企业签约金额超过17亿美元。针对试点中企业提出的问题,为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充分发挥政策红利,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北京外汇管理部对试点政策进行了升级,并授权中关村中心支局组织实施。与原试点政策相比,升级后的政策进一步为企业融资和资金使用提供了便利,有利于企业境内外、本外币、长短期及集团内部资金调度,给予企业更大的灵活度,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决策权,还让更多小企业也能享受到政策红利,示范区内外债项下可兑换程度又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允许试点企业外币外债资金结汇后用于偿还已使用完毕的人民币贷款。升级版政策从均衡管理和便利企业资金运用角度考虑,不再对结汇偿还人民币贷款进行限制,将有利于企业置换高成本境内贷款,更好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允许非投资性公司借用外债资金用于股权投资。升级版政策允许非投资性公司借用外债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股权投资,此举突破了以往对于公司性质的限制,拓宽了企业外债资金的使用范围。

  三是赋予“轻资产、高负债”企业50 万美元的最低外债额度。升级版政策明确区内部分净资产规模较小、融资需求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外汇局审核后,可给予不超过50万美元的外债额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70%是小微企业,是中关村科技创新的活力源泉。升级版政策充分考虑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轻、研发成本高等特点,更好地满足了这类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

  四是允许试点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以合法方式借给子公司使用。集团母公司较子公司而言,融资能力强,融资资金成本低。但集团母公司往往承担管理职责,资金需求有限,而子公司负责经营,需要资金支持,这就出现了融资主体与使用主体不一致的矛盾。升级版政策允许企业通过合法方式将外债资金借给其子公司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主体矛盾问题,政策惠及面更广。

  五是对开立外债专用账户操作进行了规范。升级版政策对开立外债专用账户进行了规范,为企业和银行的实际操作提供了指导。

  试点政策升级以后,将为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和更多的便利。中关村中心支局将努力推动政策红利在园区内有效释放,为中关村示范区的创新发展再添一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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