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每车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立消纳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偷倒渣土现象能否得到根本遏制?渣土运输违规怎样去严管重罚?连日来,安徽商报持续关注合肥多个部门联手出台整治渣土运输市场方案的消息,受到读者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整治渣土运输将有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新修订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经合肥市政府审议通过,将从明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办法》规定,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在具有营业执照,有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运输车辆等条件下,向市容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企业在运输建筑垃圾时,不得遗撒、泄漏,并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