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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租地私建别墅39栋

2011-07-19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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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东和侄子严金磊昨天出庭受审■

  身为村委会主任的张玉东,以个人身份租赁邻村的近50亩林地,盖起39栋别墅,除一套自住外全部售出。在森林公安调查此案时,张玉东找来其内侄等5人帮忙包庇罪行。18日上午,叔侄俩分别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包庇罪在西城法院受审。据悉,这是北京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承包邻村林地盖39栋别墅

  上午10时许,张玉东和严金磊二人被押入法庭。

  张玉东曾是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主任。起诉书指控,2006年4月3日,张玉东与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主任陈有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近50亩山坡林地,承包期限为50年。拿到土地后,张玉东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在上面建别墅出售。违法别墅施工过程中,森林公安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以书面形式勒令张玉东停工。但张玉东置之不理,到案发时39栋别墅已全部建成并销售一空。后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违法别墅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面积为21399.72平方米(32.1亩),使该部分地域生态平衡功能难以恢复。

  2010年5月,张玉东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张玉东为逃避法律制裁,通过查询相关法律书籍得知非法占用林地不够10亩,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找来内侄严金磊等人以签订虚假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将近50亩林地分别承包到上述5人名下,以逃避法律制裁。

  民警调查取证时,严金磊谎称其从张玉东手中承包了约4.9亩的土地,故意为张玉东掩盖犯罪事实,但很快被民警识破。

  ■自称不知擅盖别墅违法

  对于起诉书的指控,张玉东表示认罪,但对非法占用土地面积提出异议。张玉东称:“协议里写的是荒地,我一直以为用荒地盖房不违法。”

  张玉东的辩解立刻受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质疑。一位人民陪审员质问张玉东:“你说你开始不知道在林地建造是违法行为,那么在林业部门两次制止你施工之后,你是否知道你的行为违法,为什么继续施工?”

  张玉东支吾道:“我开始觉得这只是荒地。另外当时施工队有100多人,如果停工资金链就会断,不但我挣不着钱,也给不了他们钱,又担心他们闹事。”

  法官质问张玉东:“林业部门两次对你进行罚款,你一分钱也没交,你挣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张玉东表示:“没挣着钱,那些施工队都要钱特狠。钱都给他们结账了。”

  据了解,张玉东建造的39栋别墅每栋都在200多平方米外带一个小院,每栋售价在100万元左右。张玉东法庭供述证实,他找的施工队是以每平方米300元到33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包轻工,就是施工队不负责建筑材料。而张玉东的别墅以每平方米三四千元的价格出售。39栋别墅的销售价格大概在三四千万元。假设按照30%的利润,张玉东的违法所得也应该有上千万元。而提到39栋别墅的销售收入,张玉东却显得十分警惕,其一口咬定:“销售款都用来结账和各种花销,我自己一分没花。早知道是今天这个下场,我肯定不会去开发了。”

  ■林业部门申请强执曾被中止

  据此案的公诉人介绍,由于林业部门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违法别墅的现象只有行政处罚权而没有强制执行权,所以虽然怀柔森林公安机关对张玉东违法建别墅的行为两次书面制止并向其开出了共计8万多元的罚单,但是张玉东作为一个当地农民却能在三年多时间里顶风作案,未交一分钱罚款将39栋别墅在政府机关的眼皮底下建成并销售一空。

  据悉,林业部门对张玉东违法建设制止无效后,曾两次向怀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方面以“此案不具执行条件”,两次中止了此案的执行。对此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他们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悉,张玉东承包近50亩林地与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签订了50年的承包合同,租金是第一个5年每年1.5万元,5年之后每年递增8%。该村村主任陈有海,明知张玉东承包林地后违法建设别墅,其不但不进行制止,在张玉东销售违建别墅一些购买者担心被政府机关查处时,陈有海还应张玉东的要求,为其出具盖有该村村委会公章的证明,为张玉东的39栋违法别墅顺利售出打开了绿灯。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陈有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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