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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家暴女子抢劫获缓刑轻判

2011-09-2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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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45岁的王女士在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当天,不敢回家,竟然以抢劫的哥的方式希望躲进监狱。昨天,西城法院认为王女士构成抢劫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一大早,被取保候审的王女士就拄着双拐守在法庭门口,类风湿和糖尿病已经夺走了她的健康,连正常走路都是难题,从门口到被告席,不过几十米的距离,她却走了一分多钟。不过,王女士穿着干净利落:蓝色绒线开衫,里面配一件黄色T恤,蓝色牛仔裤洗得有些发白。

    对于检察官指控其于3月2日,在西城区宣武医院门前,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马某的罪行,王女士一概承认。“我当时就是想进监狱。”王女士低下头,眼睛有些发直。她说,事发当天,委托律师把离婚起诉书送到法院,随后,就接到丈夫的电话:必须回家。想起丈夫平时对自己又打又骂,王女士根本不敢回家。“我看到路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加上我自己腿脚不好,只能通过抢劫的哥进监狱,躲开我丈夫了。”王女士告诉法官,出租车开到宣武医院时,她用刀抵在的哥后腰要钱,的哥说刚开张没钱,可以回家取。“我同意了。后来司机打了个电话,我就知道是报警了。”几分钟后,警察赶到,抓获了王女士。警方还专门为王女士做了精神鉴定,确认其精神正常。

    “我实在是觉得没地方躲了,为了离婚,我只能进监狱。”王女士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你和丈夫离婚必须通过这种方式吗?”公诉人问道。“我找过北京妇联和宣武妇联,但没有作用。”王女士说,她按照妇联的意见搬出来住,结果收到丈夫杀自己全家的威胁短信。“他真的会这么做的。”王女士坚信丈夫是个“狠人”。

    检察官在询问王女士丈夫时,对方否认实施过家庭暴力。“他说谎,他拿鞋打过我的脸,拿菜刀威胁过我,不让我出门,把我手机也给没收了。”王女士说自己之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身上没伤,警察不会管,反而会招致丈夫更残酷的报复。

    “我有过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丈夫酗酒,半年就离了;第二次,维持了二十多年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坏了;第三次,本以为遇到好人,我不顾家人反对,和他结婚,没想到婚前的关心安慰,变成了婚后的殴打辱骂。”王女士说,虽然自己的办法蠢了些,但好在因此和丈夫离婚了。

    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王女士构成抢劫罪,但属于犯罪未遂,且犯罪情节较轻,还能当庭认罪悔罪,因此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后,王女士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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