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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捐款为饵诈骗投资

2011-10-02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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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东晓承诺成立公司向基金会捐款,诈骗公司注册资金近百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韩东晓有期徒刑11年半。

    检方指控,2009年,韩东晓以投资成立公司为名,承诺向何某所在的基金会捐款,先后骗取何某94万元。此外,韩东晓还以投资成立矿业公司为由,在山西太原骗取张某伟投资款100万元。韩东晓说,2009年六七月,他与何某商谈成立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由韩出资900万元,何某和介绍人出资100万元。韩许诺,公司启动后向何某所在的基金会捐款200万元。在骗得94万元后,韩东晓找到一家投资公司,用8万元注册了一家皮包公司,剩下的钱都还了欠款,其中包括他欠北京饭店的20万元房租。何某说,韩东晓自称加拿大国籍,是加拿大一家投资公司的主席,和一些国家领导人有关系。法院认定,韩东晓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在家属帮助下向何某退赔了10万元,因此对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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