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市工商系统举行广告开放日活动,市民代表走进工商部门,了解广告监管的情况。工商人员明确表态,烟草公司所做的公告、声明等,属于广告,须经过审批后才可发布。
西城工商分局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烟草公司有时候会在媒体上发布一些公告和声明,如称“某某香烟为假冒产品,提醒消费者注意”等。这些公告和声明并不属于公益公告,仍然属于广告,须经过审批方可发布。
昨天,全市工商系统举行广告开放日活动,市民代表走进工商部门,了解广告监管的情况。工商人员明确表态,烟草公司所做的公告、声明等,属于广告,须经过审批后才可发布。
西城工商分局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烟草公司有时候会在媒体上发布一些公告和声明,如称“某某香烟为假冒产品,提醒消费者注意”等。这些公告和声明并不属于公益公告,仍然属于广告,须经过审批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