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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

2011-11-19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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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8日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一条例规定北京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

    条例规定,北京市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条例规定,北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和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的工作方案》,条例作出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条例还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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