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北京怀柔“伍陆风情园”非法用地案调查

2011-11-25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字体: ]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对开发商夫妇伙同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将原属于村集体的170多亩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然后以租代售进行牟利,非法所得总计超过41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开发商夫妇和2名村干部因触犯刑律已经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东头的一块荒地搞生态园达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张某(时任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就村东的沙坑地建设“伍陆风情园”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东近500亩荒地(后经实际测量约300亩),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档大棚和木屋,经营种植业、旅游农业、住宿、餐饮娱乐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来施工队开始施工。刚开始,王某让工人建起了两个阳光大棚及联体平房。阳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让施工队开始大量建设仿古风格的三合院别墅,而项目的名称也由“伍陆风情园”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从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两期在梭草村村东土地上建设阳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属平房1栋,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4.25亩。

    在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开始委托营销代理机构,对外发布“售楼”信息,并且设立售楼处开展“售楼”业务。

    除了销售房屋外,王某还于2007年底开始,将租赁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积98.33亩)划分成67个空白地块,作为项目三期,与梭草村合作对外招租。

    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审理查明,到案发时,王某、缐某等人共将68套仿古三合院、阳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权和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以及67块空白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非法转移给121人,王某夫妇在该项目中非法所得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从该项目中非法所得110万元。

    据了解,政府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叫停“伍陆风情园”这一项目,该项目甚至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之一。从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杨宋镇政府共向“伍陆风情园”项目方发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项目方对此置若罔闻。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二度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这项工程才最终停下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鉴定结论显示,“伍陆风情园”项目违法建设及划分空白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58亩,涉案土地中非农建设的74.25亩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

    最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5万元;缐某、张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祝兴栋表示,希望这起案件能给那些依靠卖地发财的村干部带来警示,同时也给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建设敲响一个警钟。

    这是尚未拆除的三合院别墅(11月21日摄)。

    生态园“变身”仿古别墅的背后——北京怀柔“伍陆风情园”非法用地案调查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在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2名村干部将原属于村集体的170多亩土地,伙同一对开发商夫妇进行违法建设,然后以租代售牟利,非法所得超过4100万元。

    目前,涉案的开发商夫妇和2名村干部因触犯法律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案件反映的问题仍令人深思。

    生态园“变身”仿古别墅 2005年初,黑龙江人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东头的一块荒地搞生态园达成了初步意向。不久,缐某就召集村“两委”成员开会,有人提出“怕上当,会破坏土地”,缐某解释,这个项目既能解决村民就业,又能增加村里收入,“两委”成员于是表决一致通过。

    

    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张某(时任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就村东的沙坑地建设“伍陆风情园”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东近500亩荒地(后经实际测量约300亩),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档大棚和木屋,经营种植业、旅游农业、住宿、餐饮娱乐等,有效期30年,平地每年租金为300元/亩,沙坑地每年租金为110元/亩。

    而就在协议签订之时,这家“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其实尚未成立,直到2005年10月,才由王某和其妻子姚某(后离婚)共同出资50万元取得营业执照。而通过北京工商管理系统查询,这家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花卉苗木、荒山绿化等,并无房产开发一项。

    2005年7月,王某找来建筑商开始施工。刚开始,王某让建筑商建起了两个阳光大棚及联体平房。不过,在梭草村党支部一位支委看来,这两个阳光大棚不过是“象征性”的。阳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让建筑商开始大量建设仿古风格的三合院别墅,而项目的名称也由“伍陆风情园”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从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共分两期在梭草村村东土地上建设阳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属平房1栋,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4.25亩。

    村干部为开发商牟利大开方便之门 就在一座座三合院建好后,王某开始谋划对外招租。由于客户担心以后有问题找不到开发商,所以不愿和他签合同。王某于是在2006年7月向缐某和张某提出,希望以村里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每签一份合同,王某给村里1万元。此外,王某还提出在原有的30年租期的基础上再续租20年。

    

    随后,缐某再次组织村“两委”成员开会,讨论王某的两项提议,而“两委”成员再次一致通过。2006年8月20日,王某以其公司的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为此订立了《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招租,而王某的两项提议被写入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梭草村在与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后,并未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报送其所在的杨宋镇政府批准。

    在梭草村的“鼎力支持”下,王某开始委托营销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报纸等形式,对外发布“售楼”信息,并且设立3个售楼处开展“售楼”业务。据姚某称,一期房屋价格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二期是40万元至60万元,租期均为50年。

    除了销售房屋,王某还于2007年底开始,将租赁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积98.33亩)划分成67个空白地块,作为项目三期,与梭草村合作对外招租,这些地块按面积收费,最低价格为10万元。

    据梭草村会计张某介绍,客户支付的款项并不交给村里,而是通过销售部门打入姚某的账户。每租出一套房,村里提取1万元,并负责为客户开具收据,并盖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专用章。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到案发时,王某、姚某、缐某、张某4人共将68套仿古三合院、阳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权和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以及67块空白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非法转移给121人,王某、姚某2人在该项目中非法所得共计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从该项目中非法所得110万元。

    监管部门屡屡叫停被当“耳边风” 2010年5月4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伍陆风情园”等4处违法项目被列为全国挂牌督办的4个案件之一。2010年5月31日,“伍陆风情园”二期32套仿古三合院被依法强制拆除。

    

    事实上,政府相关部门此前已经多次叫停“伍陆风情园”这一项目,但收效甚微。从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杨宋镇政府共向“伍陆风情园”项目方发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项目方对此置若罔闻。

    王某供述,2007年3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约其谈话,当他找到缐某等人,对方告诉他,“先停停,等风声过去再建”。停工一个月后,缐某又通知他开工。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二度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这项工程才最终停下来,而此时造成的损害已经覆水难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鉴定结论显示,“伍陆风情园”项目违法建设及划分空白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58亩,涉案土地中非农建设的74.25亩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

    2011年9月1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判决,王某、姚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半和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2.5万元;缐某、张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据法院介绍,缐某和张某由此成为北京市首例因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的“村官”,而杨宋镇的一位副镇长也因为监管不力被免职。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对开发商夫妇伙同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将原属于村集体的170多亩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然后以租代售进行牟利,非法所得总计超过41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开发商夫妇和2名村干部因触犯刑律已经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东头的一块荒地搞生态园达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张某(时任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就村东的沙坑地建设“伍陆风情园”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东近500亩荒地(后经实际测量约300亩),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档大棚和木屋,经营种植业、旅游农业、住宿、餐饮娱乐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来施工队开始施工。刚开始,王某让工人建起了两个阳光大棚及联体平房。阳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让施工队开始大量建设仿古风格的三合院别墅,而项目的名称也由“伍陆风情园”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从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两期在梭草村村东土地上建设阳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属平房1栋,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4.25亩。

    在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开始委托营销代理机构,对外发布“售楼”信息,并且设立售楼处开展“售楼”业务。

    除了销售房屋外,王某还于2007年底开始,将租赁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积98.33亩)划分成67个空白地块,作为项目三期,与梭草村合作对外招租。

    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审理查明,到案发时,王某、缐某等人共将68套仿古三合院、阳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权和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以及67块空白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非法转移给121人,王某夫妇在该项目中非法所得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从该项目中非法所得110万元。

    据了解,政府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叫停“伍陆风情园”这一项目,该项目甚至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之一。从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杨宋镇政府共向“伍陆风情园”项目方发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项目方对此置若罔闻。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二度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这项工程才最终停下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鉴定结论显示,“伍陆风情园”项目违法建设及划分空白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58亩,涉案土地中非农建设的74.25亩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

    最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5万元;缐某、张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祝兴栋表示,希望这起案件能给那些依靠卖地发财的村干部带来警示,同时也给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建设敲响一个警钟。

    这是部分违法建筑被拆除后,下面的土地已经遭到严重损坏(11月21日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一对开发商夫妇伙同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的2名村干部,将原属于村集体的170多亩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然后以租代售进行牟利,非法所得总计超过41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开发商夫妇和2名村干部因触犯刑律已经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初,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的缐某,二人就王某承租梭草村东头的一块荒地搞生态园达成初步意向。2005年6月6日,王某以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某和张某(时任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就村东的沙坑地建设“伍陆风情园”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王某承租梭草村村东近500亩荒地(后经实际测量约300亩),可在土地上建筑高档大棚和木屋,经营种植业、旅游农业、住宿、餐饮娱乐等,有效期30年。

    2005年7月,王某找来施工队开始施工。刚开始,王某让工人建起了两个阳光大棚及联体平房。阳光大棚建成后,王某便让施工队开始大量建设仿古风格的三合院别墅,而项目的名称也由“伍陆风情园”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名字——“水岸江南”。

    从2005年7月到2009年9月,王某先后分两期在梭草村村东土地上建设阳光棚中式平房18套,仿古三合院63套,附属平房1栋,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4.25亩。

    在时任梭草村党支部书记缐某等人的“鼎力支持”下,王某开始委托营销代理机构,对外发布“售楼”信息,并且设立售楼处开展“售楼”业务。

    除了销售房屋外,王某还于2007年底开始,将租赁的部分土地(占地面积98.33亩)划分成67个空白地块,作为项目三期,与梭草村合作对外招租。

    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审理查明,到案发时,王某、缐某等人共将68套仿古三合院、阳光棚中式平房的地上物所有权和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以及67块空白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收益权非法转移给121人,王某夫妇在该项目中非法所得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从该项目中非法所得110万元。

    据了解,政府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叫停“伍陆风情园”这一项目,该项目甚至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之一。从2006年5月到2009年8月,杨宋镇政府共向“伍陆风情园”项目方发出了12份停工通知,而项目方对此置若罔闻。

    直到2009年9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二度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这项工程才最终停下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鉴定结论显示,“伍陆风情园”项目违法建设及划分空白地块占地面积共计172.58亩,涉案土地中非农建设的74.25亩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

    最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王某、姚某夫妻二人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2.5万元;缐某、张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祝兴栋表示,希望这起案件能给那些依靠卖地发财的村干部带来警示,同时也给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建设敲响一个警钟。

    这是尚未拆除的别墅区大门紧锁(11月21日摄)。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