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到相关单位“兼职”,在履行职能时为亲属或利益相关人谋取私利……这些利益冲突行为都将得到制度的预防。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北京市今年将以“回避”和“离职后行为限制”为重点,在西城试点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初步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向全市推开。
目前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已经初步拟定了“1+2+N”的框架。所谓的“1+2+N”制度框架,即一个指导性文件、两个专门性规定、N个配套性规章制度。一个指导性文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规范》;两个专门性规定是指针对利益回避和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等两项重点内容分别研究出台制度规定;N则是指要重点围绕礼品礼金、财产申报、“一把手”监督等方面探索建立若干个配套制度规定。
北京市将全面梳理现有法规制度,以《廉政准则》和《公务员法》为基础,对北京市、西城区近20年来颁布实施的35项制度、400条规定进行梳理,形成万余字制度汇编。随后将开展专项调研,为制度起草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