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今后北京抢修燃气将全程监测防事故

2012-02-05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 ]

  今后燃气企业在抢修过程中,将全程监测燃气气体浓度,严防爆炸、中毒窒息事故。昨天,市市政市容委下发通知,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在实施应急抢修作业时,必须建立警戒区,抢修全程连续监测燃气气体浓度。

    燃气抢修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做好现场控制,根据燃气泄漏程度及抢修作业空间要求建立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控制气源、消除点火源。同时,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抢修发生泄漏的燃气设施时,须对周围的建筑物、相邻市政井室、低洼地区进行燃气浓度检测,逐步扩大泄漏检测范围,直到燃气浓度为零。及时驱散聚积燃气,并疏散建筑物内人员。

    应急抢修作业期间,应连续监测作业环境,当燃气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或氧含量不足时,必须强制通风,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防范中毒窒息事故。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