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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今年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2012-05-04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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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费用,降低偏高和超期的公路通行费,幼儿园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这是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昨天(2日)转发的“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的。

    一个商品进超市就要收新品进店费、店庆费、堆头费、条码费、赠品费、货架陈列费……一共20多种费用。就拿北京来说,不少名目繁多的进店费还在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在增长。为了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的意见特别指出,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同时,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

    在交通方面,意见则提出,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

    在教育乱收费方面,则将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意见提出,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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