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河南严禁幼儿园开办“园中班”收取费用

2012-05-26  来源:新华网
[字体: ]

  当前,不少幼儿园提前教授孩子小学内容,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还有不少幼儿园通过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另外收取家长费用。日前,河南省出台规定明确禁止了这两种现象。

    根据已公布的《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幼儿园教育应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对孩子的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通过组织幼儿活动牟取经济利益。

    该办法对幼儿园的开设、教育、保育、招生、班额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教育方面,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引导幼儿身心科学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要求幼儿统一购买任何教材和幼儿读物。

    在保育方面,幼儿园应当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制度,合理安排幼儿就餐、午睡、游戏、户外活动、教育活动时间。两餐之间的间隔一般为3.5小时;一日活动中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幼儿园的班额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有条件的可设小托班,班额一般为20人。农村学前班不得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针对部分幼儿园开展实验班的现象,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通过组织幼儿活动牟取经济利益。针对幼儿的教育实验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实验,不得随意悬挂各种教育实验和研究基地的牌匾。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