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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自燃圆通韵达挨罚 被取消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

2012-11-27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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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末,针对今年10月22日南航发生的航班货物燃烧事件,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航协”)开出了罚单。包括韵达、圆通在内的4家公司被取消了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

    四家公司被贴罚单

    据了解,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了货物燃烧事件。经大连机场公安分局调查,认定此次货物着火原因为包裹内耐风火柴(属禁运危险品)自燃引起。

    记者昨天从中航协获悉,“10·22”货物燃烧事件发生后,民航局对事件进行了相关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相关责任人涉嫌故意将危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航空运输的严重事件。中航协于10月29日紧急对涉及货运操作的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汇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启昊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停业整顿,通告各航空公司暂不承运上述3家公司交运的货物。

    而在中航协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在上述事件中,有两宗含有锂电池物品的货物实际托运人为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此,包括上述3家公司及圆通都被取消了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

    据了解,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是指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民用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资格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中航协全行业整顿

    中航协方面昨天告诉记者,这4家被处罚的企业有严重违规行为。其中,韵达公司未认真履行销售代理企业职责,在收取货物时未按规定开包核对货物和货单品名,致使危险品夹带在普通货物中,最终引起自燃,对事件负有主要责任;汇行公司未认真履行销售代理企业职责,在转交环节中未按要求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对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启昊公司作为托运人,实施了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的行为,造成了禁运危险品作为普通货物进入航空运输的严重后果;圆通公司未对其托运的货物按照操作规程验货、分类,导致谎报为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交运航空公司,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

    昨天,中航协市场监管办主任侯树杰告诉记者,目前中航协已经开始对行业进行安全整顿,为期两个月,到明年1月份结束。在此期间,将暂停航空运输代理资格认证,并强制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危险品基础知识培训。

    侯树杰表示,此次整顿专门针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不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同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据了解,中航协还将建立货运代理安全审计制度,逐步实现对代理公司的分类按级管理。

    快递业务不受影响

    昨天,记者采访了卷入此事的快递公司,它们均表示其飞机快件主要通过其他货代代理,所以牌照(指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被取消不会影响公司业务。

    圆通副总经理王金龙昨天告诉记者,公司迄今尚未接到中航协的正式通知,“在网上查牌照还在,只是通过媒体才知道了牌照被取消的消息。”他表示,即便被取消牌照,公司业务也不受影响,因为公司90%上飞机的快件都是由其他货代公司代理的。

    圆通公司在一份为此事发表的声明中称:10月22日晚,上海至大连的南航CZ6524航班配载货物因某快递公司发运的一件易燃品出现燃烧,这一航班也配载有圆通由上海发到大连的快件。调查发现圆通发运快件中含有两块锂电池,锂电池属航空运输第九类危险品,经有关部门检测备案可单独运输,但圆通此次快件为批量运输,属违规,“此事是因业务旺季,圆通揽收验视及内部安检过滤疏忽所致”。声明还称,圆通快件运行一切正常,客户通过圆通发运的快件时效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韵达北京公司方面昨天也表示,公司尚不知道牌照被取消一事,并称其航空快件主要由其他货代公司代理,业务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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