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出借车辆需加小心
李某找侄子小李借车,小李明知叔叔没有驾照,但还是借了车。不料叔叔开车发生事故,致二人受伤、两车损坏,小李也受到牵连,现已被海淀法院判赔。
今年5月,李某找侄子借车,不料开到海淀区一路口时,与郝某的车辆相撞。交管部门查明李某使用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经过无信号灯路口未曾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很快,郝某状告李某叔侄及保险公司,索赔车辆损失及医疗费等约4万元。
法庭上,李某同意赔偿郝某的合理损失,但称他没有赔偿能力。小李则当庭“喊冤”,称借车没收费,不该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李明知李某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对事故发生有过错,应当对郝某的损失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的法官表示,借车已很平常,但如果没有注意对方是否有驾照等细节问题,易使车主的出借行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