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公交司机开车看短信满2次将“停职”

2012-09-13  来源: 北京日报
[字体: ]

 即使是等红灯的时候,公交司机也不能看手机短信。如果违规要受罚,满两次司机将面临“停职”,需接受1至6个月再培训后才有望重新上岗。

    昨日起,公交第一客运公司邀请东城交通支队的民警为司机代表讲出行,发放安全承诺卡。该公司的17支车队、3700余名驾驶员将接受文明驾驶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和“十大危险驾驶行为”。这是公交部门通过摸底,最终确定公交车运行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其中既包括车容不整、乱鸣笛等“小毛病”,也包括闯红灯、超速行驶等恶性行为。

    一旦司机触犯这些行为,将接受不同等级的处罚。“我们内部也有每年12分的考核标准。”客一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刘新建说,“每一项陋习都对应相应的扣分标准。”

    以驾驶员看手机为例。即使是在等红灯时,司机也不允许查看短信或者接打电话。刘新建说:“违规一次扣6分,如果出现2次,驾驶员除了要接受经济处罚外,还要接受1至6个月的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再上岗。”

    记者发现,在公交部门总结的双“十大”中,有一些存在“擦边球”的可能。比如驾驶员应杜绝行车斗气一项,就很难界定。“一般是从严管理。”刘新建解释,公交车与社会车辆错车时要尽量礼让,不能故意阻碍对方正常行驶。“如果有的公交车故意绕到社会车辆前猛踩刹车,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该司机也会受到处罚”。

    随着培训逐渐进行,客一分公司将采取“人防”、“机防”两种措施,加大对路面动态监控力度。“如果市民在路上发现司机有违规的行为,也可以拨打96166热线或者公交车厢内的电话举报。”刘新建说。

    链接

    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酒后开车,开带病车;闯红灯;路口抢行;超速行驶;疲劳、带病驾驶;开车打手机;行车斗气;截头进站,出站抢行;同行业追尾;违反高速公路行驶规定。

    十大交通“陋习”

    强行超车,强行并线;加塞抢行,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不礼让斑马线;车容不整;乱鸣笛;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不按规定进出站;不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